正壓外殼的結構要求
5.1 外殼:
正壓外殼應具有符合表2的防護等級。
對于沒有超過標志溫度組別的內部元件的“pxb"保護等級,以及“pyb"和“pzc"保護等級,非金屬外殼和外殼的非金屬部分的耐熱耐寒試驗(GB/T3836.1)不**于正壓外殼。
這是因為外殼的降解導致泄漏率上升,會導致報警以及有點燃能力回路電源的切斷。因此,非金屬外殼和外殼的非金屬部件的預處理試驗并不認為是必要的。
5.2 材質:
用于外殼、管道和連接件的材質不應受規(guī)定的保護氣體的不利影響。
門和蓋應:
——采用符合GB/T 3836.1規(guī)定的特殊緊固件;或
——采用聯(lián)鎖,以便使門和蓋打開時,向未用7.15所列的設備保護級別(EPL)保護的電氣設備供電的電源能自動切斷,而且在門和蓋閉合以前不能重新通電。同時還應符合7.7的要求。
5.3 具有靜態(tài)正壓保護的I類正壓外殼
門和蓋應采用符合GB/T 3836.1規(guī)定的特殊緊固件。
5.4 具有靜態(tài)正壓保護II類和III類正壓外殼
門和蓋應只能用工具才能打開。
5.5 II類和III類:pxb型
對于含有需要冷卻時間的熱部件的正壓外殼,不使用工具或鑰匙不應輕易打開。
5.6靜態(tài)正壓保護外殼的氣孔
靜態(tài)正壓保護外殼應有一個或多個氣孔。充氣和正壓保護后,所有的氣孔應關閉。
5.7絕緣材料:
對于I類電氣設備,能夠承受由額定電流大于16A(在如斷路器、接觸器、隔離器的開關設備中)造成的足以在空氣中產生電弧電應力的絕緣材料,至少應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相比漏電起痕指數等于或大于GB/T4207標準中的CTI400M。
——設置適當的裝置,該裝置能探測外殼內部絕緣材料可能分解出現(xiàn)的危險狀況,并在供電側自動切斷向外殼供電的電源。對此類裝置的安裝和功能應進行驗證。
——帶電裸露導體的爬電距離符合GB/T16935.1中3級污染的ll類材料等效電壓所示的爬電距離。
5.8密封:
所有與外殼連接的電纜和導管應密封,以保持外殼的防護等級。如果不密封,則視為外殼的部分。
5.9火花和顆粒擋板:
正壓外殼和保護氣體用的管道應安裝火花和顆粒擋板,以防止熾熱顆粒吹入危險場所。
除非通斷觸頭工作電流低于10 A,同時工作電壓不超過275 V(交流)或60 V(直流),并且觸頭應有滅弧罩,認為不產生熾熱顆粒,否則應視為通常可能產生熾熱顆粒。
如果通常不產生熾熱顆粒,則排入要求設備保護級別為Gb或Mb場所的通常關閉的減壓口不需要火花和顆粒擋板。
如果通常不產生熾熱顆粒,則排入要求設備保護級別為Ge場所時排氣口處就不需要火花和顆粒擋板。
如果制造商未提供火花和顆粒擋板,設備防爆合格證編號應按照GB/T 3836.1中的標志要求包含“X"后綴,并且防爆合格證中列出的特殊使用條件應詳細說明用戶為確保符合本文件要求所需要的必要信息。